我市为民生诉求事项办理定“规矩”
来源:高邮人才网
时间:2017-02-22
作者:高邮人才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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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让民生诉求得到及时受理、高效办理、有效解决?日前,我市为民生诉求事项办理定“规矩”,并要求各乡镇、园区、部门、单位做到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落实。
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诉求办理工作流程,我市要求各地各部门制订民生诉求接收、受理、承办、交办、催办、反馈等办理工作制度,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、跟踪反馈机制、协调联系机制;要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办理、谁承担”的原则及时处理,做到“有诉必理、有理必果、有果必复”,不推诿、敷衍、拖延或上交矛盾。对上级直接交办的热点和敏感问题,要特事特办、急事急办,并做到及时、
严谨、规范;对于诉求事项中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问题,各责任单位要本着“首问负责、有问必答、有事必办”的原则,主动作为、限时办理;对不在受理范围的民生诉求件要于2日内注明理由,退回交办部门。
民生诉求办理质量关系到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。我市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民生诉求的答复必须本着“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落实”的要求及时处理,答复表述要规范,注意文明用语,答复内容不得简单、生硬;对一些诉求线索具体事项要进行调查,不可简单答复,一推了事;对可公开的事项,要主动公开答复。同时,办理结果要经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审核,并向投诉人反馈;对不合理诉求或暂时不能办理的事项,要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耐心向投诉人做出解释和说明,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。